答:2023年度职称评审继续按《关于转发省物价局、省 财政厅〈关于调整职称评审费标准的复函〉的通知》(粤人 发〔2007〕35号)规定收取评审费。
1.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费:720元/人(高级评审费 580元 /人、答辩费 140元/人)。
2.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:450元/人。
3.申报初级职称及申报类型为考核认定(包括中、初级) 的评审费:280元/人。
部分专业系列需对申报人的论著进行鉴定的,另收每人 200元的论著鉴定费,详见各评委会申报通知。 申报人在申报系统自行打印缴费通知书,按照通知书说 明缴费。评审费一经缴纳,不予退款。缴费发票打印流程详 见系统操作手册。